一念成魔一念成佛,人間修百年,靈間渡一世。
佛無法渡人,人還需自渡。
佛教是東漢明帝時期從西域傳播到中原,作為外來宗教,形成了漢傳佛教、藏傳佛教,數千年來,佛教也成了一種特殊信仰,但是信仰終究只是信仰,“活佛”也是人,他有七情六欲,也會犯罪,而頂著“活佛”頭銜犯罪的也不在少數。
王興夫原是山東濟南監獄系統公職人員,但他難以安分守己,上世紀90年代掀起了一陣氣功熱,他就將自己打造成一個氣功大師,開班收徒斂財,監獄這邊長期都聯系不上他,就將其開除了。
隨著科學時代的興起,所謂的氣功被戳穿,王興夫從氣功大師也淪為的眾矢之的。
2006年,他為了躲避一路逃到了四川,認識了石渠縣俄若寺的一位“活佛”,他迫切地想要將自己隱藏起來,就拜這位“活佛”為師,一向能說會道的王興夫,將“活佛”耍得團團轉。
他給自己編造了一個來歷,說自己是“活佛”轉世,第一世是清朝的一位“活佛”,第二世是千年前的印度高僧。這一聽都覺得荒唐,但是王興夫出手闊綽,捐贈了大筆的香火錢,最終他擁有了一個新的名字“洛桑丹真”。
2008年,王興夫在石渠縣舉行了所謂的坐床儀式,對外號稱洛桑丹真活佛。從此,一個虛假的氣功大師,搖身一變成為了“活佛”。
王興夫為了塑造活佛的形象,讓弟子使用PS技術,給他身上P上一些佛光,在鑄造銅像大肆宣傳。那些日常生活中受到挫折的男女,有時候也會通過宗教來撫平創傷,他們就找到了王興夫。
眼看有了點名氣,王興夫開設道場收徒,收徒不收錢,但“傳法課”是明碼標價,第一級課程一般在300元~500元之間,第二級課程1500元到2500元不等,到了第三級課程,王興夫弟子稱已經達到了“入室”級別,能夠接受加持,但需要為佛祖提供“供養費”,價錢最高攀升到了8000元。
一旦到達第三級別,王興夫就采取精神控制,他經常都會跟信徒們說要忠誠,不得被背叛,他還給弟子發放一些佛法“加持”的卡片,讓他們在卡片上寫下一個個毒誓。
王興夫能行騙這么久,除了活佛這層身份外,他還善于把握人的心理,一些甘愿繳納大筆費用的信徒,一般都是自身或者家庭出現了變故,急需擺脫困境,王興夫就利用一些這點進行安慰。
同時也利用這點,經常私下跟女弟子“傳授佛法”,還哄騙她們這是佛法的加持,你要好好珍惜,長期被精神控制的女弟子雖然知道這是不對的,但她們都擔心反抗這位“活佛”會遭“報應”。
短短十年間,王興夫就斂財2億元,在他侵犯女信徒中,至少有8人遭QJ,但時間跨度太大,恐怕遠遠不止這個數字。
據警方查明,王興夫在全國各地有12套房產,光是在他的住宅就查獲了大量的現金,金條以及各種高檔的奢侈品,自從案發之后,王興夫始終都在為自己辯解,說自己鬼迷心竅,犯了錯,還多次表示那些女弟子都是自愿的,從來沒有強迫過她們。
警方收集了大量的人證物證,事實證明,王興夫存在精神控制、并以暴力、言語脅迫的方式進行威逼,已經構成強jian罪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: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jian婦女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節嚴重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除此條犯罪外,法庭經審理認為,王興夫所謂的收徒、道場形成了邪教性質,犯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。
根據《刑法》第300條第1款之規定:犯本罪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王興夫還犯有非法經營罪、強制猥褻婦女罪。非法經營罪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: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節特別嚴重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2021年2月2日,濟南中級人民法院作為終審判決,假活佛王興夫犯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、非法經營罪、強奸罪、強制猥褻婦女罪,數罪并罰,判處有期徒刑25年。
佛只是一種精神上的信仰,不管是不是信徒,都需要擦亮眼睛,總而言之,佛無法渡人,只有自己看透這紅塵中的是是非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