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恢復口岸快捷通關。在1月8日恢復毗鄰港澳口岸邊檢快捷通關的基礎上,按照疫情前做法和標準要求,允許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、往來港澳通行證、往來臺灣通行證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(5年有效)、一年多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的中國公民;持外國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、外國電子護照及6個月以上外國人居留許可的外國人;在定期國際航班上工作的中國籍機組人員和可免簽入境或已辦妥1年以上(含)乘務、任職簽證或居留證件的外國籍機組人員可經邊檢快捷通道通行。
全面恢復實行內地居民赴港澳團隊旅游簽注“全國通辦”。內地居民可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赴香港、澳門團隊旅游簽注申請,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。
實施內地居民申辦赴港澳地區探親、工作、學習證件“全國通辦”。內地居民因探親、工作、學習,以及因就醫、訴訟、處理財產等事由擬前往港澳地區的,可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探親、逗留和其他三類簽注申請,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。
調整在澳門就讀的內地學生逗留簽注有效期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對赴澳門高等院校就讀的內地學生,簽發的逗留簽注有效期由最長不超過1年,調整為與其在澳門就讀的學習期限一致。
國家移民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政策措施調整優化后,出入境人員辦證通關將更加便利。下一步將繼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新需求,持續深化移民管理政務服務改革創新,為廣大中外出入境人員提供更加優質、高效、便捷的出入境管理服務。公眾如需進一步了解公告內容,可以致電國家移民管理局12367服務平臺詳詢。